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省直行政事业单位老旧房产安全鉴定项目。
(二)项目规模:一共27宗不动产,面积合计34971.94㎡,其中17宗位于海口市,4宗位于五指山市,2宗位于昌江县,4宗分别位于三亚市、万宁市、琼海市、澄迈县。
(三)遴选单位数量:1家。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房产安全鉴定提交正式报告止不超过60个日历天。
(五)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
二、服务内容
(一)鉴定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对建筑物进行现场查勘检测、地基基础检测、钢结构检测、绘制结构平面图、检查构件尺寸、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评定房屋结构可靠性能等,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二)鉴定服务要求
1.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必须按照国家及海口市相关房屋结构安全性检测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对各建筑物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工作,为采购人提供所检测项目的真实、准确的数据和检测结论。
2.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范、规程和有关标准出具合格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验检测成果文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须听取采购人合理建议,鉴定报告须得到采购人认可。
3.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在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按照鉴定服务内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保险等方式进行鉴定。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价以外的款项。
(三)鉴定基础资料
采购人在鉴定合同签订后三天内向中标人提交以下有关资料、文件,作为鉴定的基础资料。
1.原建筑和结构设计图纸各一套(如有);
2.施工质保资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如有);
3.与该项目鉴定相关的其它技术资料(如有)。
在采购人提交鉴定基础资料后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即开始鉴定工作。采购人逾期提供鉴定基础资料的,中标人工作时间和交付鉴定报告的时间相应顺延。本项目涉及老旧建筑,存在图纸、施工资料缺失不齐的情况,中标人应结合采购人提交的现存资料,结合相关测量数据出具鉴定成果文件,不得以资料不齐为由拒绝出具相关鉴定成果文件。
(四)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义务
1.按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技术规范和要求,为采购人提供本合同范围内的技术服务;
2.自备安全鉴定时必须的仪器设备;
3.在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应根据鉴定需要对房屋结构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测,检测数量符合《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中表3.3.10对检测类别B的相关要求,其中破损性检测的数量应考虑对房屋结构安全的影响,同时第三方鉴定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中结构破损的构件进行必要修复;
4.对所有现场测量的数据以及鉴定结果保密;
5.按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的要求,完成安全鉴定任务,在鉴定完成后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房屋安全鉴定报告,鉴定报告必须合法合规、准确科学,鉴定报告应加盖安全鉴定报告专用章;
6.房屋安全鉴定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鉴定过程的任何安全责任及费用由第三方房屋鉴定服务机构负责;
7.在采购人已按合同规定提交鉴定基础资料、支付鉴定费的情况下,向采购人提交每栋房屋的正式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一式三份,共计三份。检验检测成果文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要求。
(五)人员要求
中标人须安排1名工作人员作为本次鉴定服务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具备5年或以上工程检测工作经验。须安排至少6名专业人员作为本次鉴定服务的工作人员,并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初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具备3年或以上工程检测工作经验。
三、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419663.28元(含管理、税费、修复等费用)。
四、资质要求
(一)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驻琼分支机构,须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自拟)。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保费用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承诺函内容及格式自拟)。
(四)具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琼建规〔2022〕8号)文件中对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鉴定单位有关从业资质要求。
(五)法人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发现中标单位存在违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如已签订合同的则无条件解除合同。
五、中标原则
如投标单位超过7家,采取抽签形式从中抽取7家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后现场开标,如资质审查不通过则进行增选抽取补足至7家。不超过7家则直接进行资质审查后开标。最接近以上单位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者为中标单位。如有2家或以上单位报价相同且最接近全部有效报价平均价,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六、报名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验证)、联系人、联系电话、本公告第四部分要求的相关资料,与报价函一同装入信封加盖公章密封。
注: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未加盖或漏盖视为无效。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请于2025年9月3日(周三)8:00至15:30期间到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省直机关红城湖办公区7号楼402会议室提交材料,资质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名;未报名单位不得参与投标。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898-65899832。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3日(周三)下午15:40,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省直机关红城湖办公区7号楼402会议室。提交材料单位均参加现场开标,未按时参加现场开标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九、中标公告
2025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9:00,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
附件:报价函
海南省直属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2025年 8 月27日
主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接待办公室)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2024025125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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