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七五”普法 > 普法计划

关于贯彻落实琼办发〔2017〕60号文件全面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微信
X

  关于贯彻落实琼办发〔201760号文件全面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通知 

      (琼普治〔20182) 

各市、县、自治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推动国家机关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决定在全省全面实行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各市县、各部门务必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760),按照我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附件1),全面履行普法责任。 

  一、充分认识实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在全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高我省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全体公民法治意识的迫切需要。省委书记刘赐贵对我省实行普法责任制作出批示,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各级国家机关要严格落实法治建设一把手责任制,完善工作制度,把落实普法责任制作为法治海南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各市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实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为全面依法治省、建设美好新海南作出积极贡献。 

  二、深刻领会实行普法责任制的总体要求。琼办发〔201760号文件对我省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建设平安海南、法治海南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各市县、各部门要以此作为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指南,以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为总目标,以深入开展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为重点工作,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精准化、工作举措项目化、工作考核体系化、工作指导专业化,切实加大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力度。 

  三、严格遵循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各市县、各部门要坚持琼办发〔201760号文件确定的工作原则,突出法治实践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不断提高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各级国家机关要在履行好系统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推动国家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协调发展。要在日常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根据国家机关自身职能,结合特殊的时间节点,集中开展重点突出、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国家机关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主体责任,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要立足国家机关实际,结合部门工作特点,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创新,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准确把握实行普法责任制的工作职责。各市县、各部门要贯彻实施《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按照琼办发〔201760号文件和《海南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确定的工作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系统)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做到普法工作制度健全、人员落实、责任明确。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考试考核,把尊法守法、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察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履行社会普法责任,持续开展法律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活动。要加强机关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的优势,注重依托政府网站、单位门户网站、内部刊物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政法部门和有行政执法权的部门要相应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五、切实加强实行普法责任制的组织保障。各市县、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摆上重要日程,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动本部门普法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国家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报告制度,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加大对本地区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通报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附件:1.海南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2.海南省国家机关普法责任部门及人员名单表 

    

  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832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南省接待办公室)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ICP备05000041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004号 邮箱:6469427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