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3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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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第二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集中办公区省级领导、四大机关办公厅正副秘书长办公、会议服务工作,并做好省级领导、四大机关办公厅会议室和省人大会堂、省政协会堂等会场会务管理、服务工作;
(二)负责五大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海南广场办公区、国兴办公区、海府办公区、红城湖办公区、省纪委监察委第二办公区)水电供应、物业维修、环卫保洁、机关食堂供餐等后勤服务保障;
(三)负责三个省级领导住宅区(白龙新村、长怡新村、海府大院省级领导住宅区)物业服务保障和餐饮服务工作;
(四)负责来琼挂职干部服务保障工作;
(五)指导、监督省直机关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承担的省直机关大院住宅区物业服务工作;
(六)做好琼苑家园的运营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81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2.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八角楼、政务二期办公楼、会展楼南面广场地下车库和省政府国兴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费用。其中,收入总计10818.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0818.92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0818.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31.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0.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1.8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818.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2.15万,主要是新增八角楼、政务二期和省政府国兴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31.12万元,占95.4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0.21万元,占2.96%;卫生健康(类)支出55.75万元,占0.52%;住房保障(类)支出111.84万元,占1.0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万元,主要是新增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费用。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0281.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94.74万元,主要是新增八角楼、政务二期办公楼、会展楼南面广场地下车库和省政府国兴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费用。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29.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主要是年度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8.8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86万元,主要是在编人员职业年金账户记实金额比上年度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6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8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情况产生。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5.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主要是年度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11.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42万元,主要是年度内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变动。
三、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单位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7845.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88.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
公用经费6356.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费、邮电费、水费、电费。
四、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7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77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6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类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类情况
六、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年度预算收入仅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支总预算10818.9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收入预算10818.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经费拨款收入10818.9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2.15万元,主要是新增八角楼、政务二期办公楼、会展楼南面广场地下车库和省政府国兴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费用。
八、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2024年支出预算1081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845.28万元,占72.51%;项目支出2973.64万元,占27.49%。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32.15万元,主要是新增八角楼、政务二期办公楼、会展楼南面广场地下车库和省政府国兴机关食堂后勤保障服务费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6356.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5.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5.0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单位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973.64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后勤保障项目,预算安排1584.94万元,主要用于五大机关集中办公区机关食堂服务,绩效目标是服务水平不断改善,达标率有明显提高,服务的信访投诉逐步下降。
2.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预算安排555.03万元,主要用于五大机关集中办公区物业会务服务,绩效目标是服务对象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有所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