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1-18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效能,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第81号令)、《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琼财建〔2016〕1636号文转发)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省级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由省级项目主管部门(含一级预算单位,下同)负责审批(批文样式见附件),报省财政部门备案。项目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报省财政部门备案。
省财政部门视情况对项目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实行随机抽查制度,重点抽查主管部门为项目建设单位的项目和投资金额较大的项目。
二、市县项目竣工决算审核批复的管理职责和程序要求由市县财政部门确定。
三、本通知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四、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关于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批文样式)
海南省财政厅
2017年8月15日
附件
关于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通知
(批文样式)
****(决算报送单位):
你单位报送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收悉。经审核,现对该项目决算评审结果批复如下:
一、**项目批复概算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万元,其中***。
二、你单位报送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投资**万元,经审核,净审减**万元,现批复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投资**万元(详见附件)。项目决算审减的主要原因是**。
三、项目建设形成交付使用资产***万元。请你单位按照本次批复及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产权登记手续,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更好地发挥项目投资效益。
四、项目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五、对项目存在***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附件: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表
XX项目主管部门
附件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表(表样)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送审数 |
批复数 |
备注 |
一、竣工财务决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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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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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设备、工具、器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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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待摊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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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建设单位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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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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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待核销基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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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转出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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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使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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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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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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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无形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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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递延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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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建工程(尾工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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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余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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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净审减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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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应上缴省级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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