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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海南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7-22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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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现将《海南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13年4月16 日

海南省开展“深化‘法律六进’、

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及其决议的有效实施,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3〕25 号)要求,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现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以“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入实施,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关于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用十八大精神指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和法治海南建设新局面。

  (二)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放在首位,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

  (三)深入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食品安全、资源节约和管理、环境和生态保护、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和农村民主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服务。

  (四)深入开展与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学习宣传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维权、信访、投诉、调解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入开展与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学习宣传对外开放、服务业和旅游市场管理、旅游项目开发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对外开放和国际旅游岛建设科学发展。

  (六)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主题活动为平台,不断丰富法治文化活动载体和形式,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引导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推出精品、创出品牌,增强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和影响力,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文化产品的需求。

  三、工作措施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是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重要举措,要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主题活动不断深入。各市县、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打造有本地区本部门特色的活动载体,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一)深化“法律进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琼司通〔2012〕127号),健全完善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各级机关部门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12讲》为基本教材,结合本部门(行业)履行职责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学法活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举办主题法制讲座不少于1场次,坚持学法与推进法治实践相结合,开展法治理论与实践研讨活动,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

  (二)深化“法律进乡村”。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琼司通〔2012〕133号),各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建立农村普法联系点,深入农村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农村农民最关注的生产生活和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和普法集市活动。建立和完善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制度,各市县今年至少要举办2期农村“两委”干部学法培训班。要组织执法、司法、法律工作者和普法志愿者到农村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要巩固完善农村普法“五个一”长效机制,即每户农家有1本《农村法律知识手册》,每个村委会聘请1名法律顾问、配备1名法律援助联络员、建立1个调解委员会,每个自然村制作1条“有纠纷找司法,有疑难请拔“12348”宣传标语。

  (三)深化“法律进社区”。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社区”创建活动,以无赌博、无吸毒、无犯罪、无重大治安案件四无“平安社区”建设为载体,充分利用各方面的社会资源,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每个社区至少要组织1场社区法制文艺演出和1场法律咨询、服务活动;要举办学法培训班,对居委会“两委”干部和工作骨干进行学法培训。“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前,每个街道办事处要设有1个法制辅导站,每个居委会有1个法律图书角、1个法制宣传栏、1名法制宣传员。

  (四)深化“法律进学校”。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特点确定学法的重点内容、形式和方法,加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科学性,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贯彻落实《海南省兼职法制副校长管理办法》(琼普治办〔2012〕20号),建立和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各市县要举办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班,进行职责任务及有关知识培训。各学校至少要有1个法律图书角、1个固定法制宣传栏,要组织1场法制文艺演出,一次学法征文、演讲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每个班级办好2期法制园地、2次法制主题班会。

  (五)深化“法律进企业”。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和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人员学法培训,各大中型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法培训、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大中型企业单位要建立学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要有法律图书角和法制宣传栏。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同创建“诚信守法企业”结合起来,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六)深化“法律进单位”。组织从事服务业的铁路、航运、客运、通信、医院、餐饮、酒店、商场、金融、旅游景点等窗口单位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以规范经营行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学法培训,各相关单位至少要组织1场法律宣讲或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四、 时间安排

  “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至12月结束。

  (一)准备阶段(4月)

  按照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工作要求,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在4月中旬以前,印发实施方案进行全面部署。各市县、各相关部门要进行动员,制定适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于4月30日前报送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阶段(5—10月)

  各市县、各部门按照本市县、本部门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

  (三)总结阶段(11—12月)

  各市县、各相关部门对主题活动进行总结,以书面材料报送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结合“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总结,对主题活动进行检查总结。

  各市县、各部门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请及时报送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对于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各市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分工负责,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要认真制定活动方案,既要组织开展日常活动,又要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集中活动。

  (二)加强分类指导。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结合不同地区、行业、单位的特点,确定主题活动“法律六进”中每一“进”的内容、途径和方法。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每一“进”的责任单位,明确职责,量化指标,完善标准,推进主题活动顺利进行。要做好动员、协调、组织、指导工作,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监督检查和考评,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推进“法律六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认真总结推广好的经验,探索建立“法律六进”活动示范点,通过典型引路,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三)坚持面向基层。坚持法制宣传服务群众与教育群众相结合,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和吸引广大群众参与,不断扩大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满足基层群众的学法需求。各市县、各部门要组织普法工作者、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志愿者深入基层,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主题活动向基层延伸,尤其是向偏远乡村、集贸市场、工地和车站、码头、机场等流动人口聚居区域延伸,使主题活动覆盖基层社会的各个方面。

  (四)加强宣传报道。各市县、各部门要积极协调媒体单位全面做好主题活动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努力扩大主题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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