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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17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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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党委宣传部,市县司法局、普治办,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会《决定》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的忧患意识,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精神,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要求 

  (一)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作为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之一,把“全民守法”作为法治建设基本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各市县、各部门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准确定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并深入持久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法治海南和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基础作用。 

  (二)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刻内涵。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其内涵发生了深刻变化,法治宣传教育除了包括对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宣传,还更加注重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实践活动的宣传,更加突出了对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的培育。各市县、各部门要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刻内涵,把法治宣传教育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全过程,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形式,切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任务。党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把“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要求,为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开拓了新的境界。各市县、各部门要按照全会《决定》确定的任务要求,深入扎实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措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等许多重要措施。这是对我国30年来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刻总结和对普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各部门要按照省委有关责任分工方案要求(琼办发[2015]5号),把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为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谐海南做出新的贡献。 

  二、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 

  (一)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要以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活动为载体, 

  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省法治宣传月,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学习宣传宪法宣誓制度等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坚持贯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深入开展以诚信为重点的普法依法治理活动,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要教育引导司法人员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法治,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每一个司法环节,促进提高司法公信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完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制度。要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完善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作为干部教育在线学习内容,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2日,公务员尤其是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5日。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任前法治考核、年度述法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等学法用法工作制度,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四)积极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建设。要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推动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将宪法内容作为我省中考考试内容。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载体和阵地建设,重点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征文、法治文艺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治教育活动,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 

  (五)深化多领域多层次依法治理。要贯彻落实《海南省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的意见》,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指标体系,推进地方治理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推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等创建活动,推进部门、行业依法治理不断深入。要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完善农村法律顾问、法律联络员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在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创建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利用法治文艺、地方戏曲、法律集市、法治书画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要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法治广场、法治公园、法治长廊和法治公益广告牌,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基层,推动法治文化全面融入企业文化、乡村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广场文化之中,切实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传播力,积极营造浓郁的法治文化氛围。 

  (七)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要充分发挥各部门尤其是成员单位和行政执法部门等单位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要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司法执法实践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着力深化组织公民旁听庭审活动,探索媒体庭审直播、案件宣讲等形式,推动形成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要推广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工作经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汇编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八)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和新媒体技术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运用。要协调海南广播电视总台、海南日报、南海网等媒体在重要频道频段、重要版面栏目、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户外广告、移动广告、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不断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媒体法治宣传专栏专刊建设。要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不断更新完善各级政府网站和重点新闻网站法治板块内容,广泛借助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普法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拓宽学法用法工作渠道。 

  三、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给法治宣传教育带来的新机遇和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市县、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摆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做到有领导、有机构、有队伍,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结合本意见,及时提出贯彻落实党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具体措施,把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同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各项任务。 

  (二)强化协调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需要协调推动的事项多、难度大、任务重,各级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组织、协调、指导、检查和自身建设力度,建立落实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列出时间表,发扬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和善作善成的作风,围绕落实意见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采取过硬措施,攻坚克难,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三)强化队伍建设。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部门、行业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专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进一步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着力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品牌团队,鼓励和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社会各类法律从业人员和院校法律专业师生积极参与,不断壮大省级普法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专业化水平。 

  各市县各部门贯彻落实意见情况,请及时报省普治办。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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