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2-21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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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负责省机关大院、省领导住宅区的日常执勤、巡逻、消防监控系统的管理、使用工作,维护省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负责海南广场、省政府国兴办公区等重大会议安保工作。
(三)负责海南广场、省政府国兴办公区、海府办公区的来访登记工作,维护门前秩序和办公秩序,配合做好群众上访接待,群体性上访事件的处置工作。
(四)负责海南广场和省政府国兴办公区的车辆行车秩序和停放管理工作。
(五)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预算单位构成
属于单位预算公开,不涉及此项内容。
第二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95.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其中,收入总计1495.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495.5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495.5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2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95.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56.1万元,占90.6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1.43万元,占6.11%;卫生健康(类)支出16.4万元,占1.1%;住房保障(类)支出31.62万元,占2.1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4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万元,主要是根据本年度工作需要在预算内调整支出功能分类。
2.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907.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1.53万元,主要是1.工作人员年度调整晋升工资及四险一金;2.工作人员调整津贴工资。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37.4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4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随工资相应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52.5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8万元,主要是1.工作人员2019-2021年职业年金单位缴纳部分记实入账;2.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基数随工资相应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4万元,与上年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6.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随工资相应调整。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31.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万元,主要是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基数随工资相应调整。
三、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046.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4.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7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5.1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二)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0辆,计划购置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0批0人。
五、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无此项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无此项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无此项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收支总预算1495.55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收入预算1495.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95.55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八、关于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024年支出预算1495.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6.55万元,占69.98%;项目支出449万元,占30.02%。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1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预算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不涉及此项内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16万元,全部是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年12月31日,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其他用车2辆。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南省直属机关保卫大队2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449万元。本单位不涉及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