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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6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3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

印发《2026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

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琼事管发20263

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直各单位: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岛封关运作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深入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按照《海南低碳岛建设方案》及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6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2026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36日      


2026海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一、强化理论武装与宣传引领,凝聚绿色发展共识

(一)深化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研讨。各级公共机构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部署。采取“线上专题授课+线下研讨交流”形式,组织集中学习,提升对公共机构示范引领责任的认识。(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直各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二)创新开展绿色低碳主题宣传。围绕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主题,策划开展形式新颖、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推广运用短视频、线上竞答等新媒体手段,开展“绿色办公打卡”“垃圾分类随手拍”等互动活动,营造全员参与氛围。(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卫健委、省教育厅)

(三)实施精准化能力提升培训。改变泛化培训模式,针对不同岗位需求,开设“节能诊断现场教学”“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操”“反食品浪费数据管理”等小班化、案例式专题培训。组织赴省内外先进地区或示范项目点开展实地观摩研学,切实提高各级节能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

二、聚焦规划引领与机制创新,系统谋划转型路径

(四)高标准编制并启动实施“十五五”规划。在全面总结“十四五”工作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科学编制《海南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明确碳排放双控、绿色改造、数字化建设等核心指标与实施路径。规划于202610月底前印发,各市县、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等部门需同步制定具体落实方案。(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

(五)深化碳排放双控机制落地。依据国家《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制定省级核算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重点公共机构的碳排放核算试点。同步研究制定公共机构碳排放考核实施方案,为“十五五”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指标分解考核奠定基础。(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有关公共机构)

(六)启动能耗定额预算制度试点工作。开展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研究,建立省直机关能耗预算模型,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能耗定额预算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推进省直机关独立办公综合考核单位水电费用支出与能源资源消耗指标衔接相关工作,实施试点单位能耗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直机关有关单位)

(七)健全市场化机制与强化风险防控。针对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落地难的堵点,汇总分析全省托管案例,出台《海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实施指引》,细化操作流程、明确风险分担与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聚力短板弱项攻坚,实施绿色改造重点突破

(八)强力推动示范性节能降碳项目。围绕既有建筑电梯、空调、数据中心、照明等用能系统和设施设备节能降碳改造,以点带面,实施一批示范项目。确保海南广场大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一办公楼行为节能智慧管理示范项目按期建成、投产达效,系统总结提炼可复制的技术路径与管理经验。开展省直机关整体推进、连片打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推动省内高校实施至少2个综合性节能改造项目,推动省内三级医院完成至少2个主要用能系统(如空调、供热)的节能改造。(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相关项目单位)

(九)加速公共机构光伏一体化建设。全面落实《关于推进全省公共机构光伏一体化建设的通知》,对可利用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摸排与评估,建立项目台账并实施跟踪调度。2026年实施屋顶光伏建设装机容量达100兆瓦。(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

(十)破题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滞后问题。出台《海南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与运维指南》,开展重点行业部门数据中心现场调研、能耗分析、方案编制等工作,因地制宜实施节能改造。以省大数据、政务服务等单位机房为突破点,推动创建我省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省大数据发展中心、省直有关单位)

四、强化数据治理与刚性约束,提升精细化管理效能

(十一)实现能耗数据自动采集基本全覆盖。对标公共机构名录库和综合信息平台机构库,查漏补缺,实现公共机构用电数据100%在线自动采集。持续推动用水、用气数据接口开发工作,海口、三亚、儋州率先实现水、气数据自动采集全覆盖,其他市县覆盖率力争达到70%以上。通过建立数据质量核查与通报机制,有效提高自动采集量,切实提高能耗数据统计质量。(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直公共机构)

(十二)强化能耗定额基础管理。升级省节能管理信息化平台功能,实现能耗对标、差异化目标下达、超定额自动预警等在线管理功能。编制《海南省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工作手册》,开展细化操作指导,提高节能管理人员对定额使用的熟练度。做好能耗统计、交叉会审,严格落实非特殊情况能耗数据全部自动提取,不断提高数据真实性、准确性。组织各市县、各主管部门在5月底前完成所辖公共机构能耗对标、差异化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及2026年度目标下达工作。对能耗超出约束值且未完成下降目标的单位,实施亮红灯通报制度,并抄送同级发改、财政、审计部门。(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直主管部门)

(十三)做实能源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对近三年开展能源审计的重点单位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形成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常规检查机制。围绕重点节能改造项目开展年度能源审计工作,内外联通、粗细结合的做好连片开发、整域开发项目前期能源管理现状调研分析,提高审计报告的准确性、针对性、有效性。(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相关公共机构)

五、深化示范创建与行为养成,构建绿色低碳模式

(十四)开展靶向性示范创建活动。在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建设、节能新技术、反食品浪费智慧管理等领域,打造一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项目,吸收多方面力量开展绿色低碳发展理论和实践研究,补我省在案例推广、技术应用、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不足。各市县、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各自优势,通过挖掘一个、影响一批、带动一片的辐射效应,促进区域节能工作提质增效。(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十五)实施反食品浪费精准化治理。完善省直机关集中办公区食堂信息化管理,通过智能用餐一体化终端、采购验收管理系统、海政通平台支撑运维,实现食材管理精准化,协助用餐、同城误餐协同化,推广反食品浪费数字化管理示范。落实日常检查和综合考核两手抓,针对重点盲区和关键环节,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模板加以推行,夯实评估和通报制度的着力点。(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设有食堂的各级公共机构)

(十六)巩固提升垃圾分类与禁塑成效。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规范标识指引,定期开展专项检查与效果评估。加大禁塑管理盲点区域的督导检查,严格落实党政机关禁塑目录,扩大减量使用瓶装水试点范围。充分利用退休干部职工、儿童、学生的活动力、影响力,开展行之有效的环保实践体验活动,以机关、社区、校园融合推动,实现垃圾分类与禁塑工作的整体升。(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十七)落实节约用水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工作要求,围绕建立节水管理制度、执行用水定额和用水计划、完善用水计量监测和统计、加强用水系统设备运行管理、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培训、推进节水技术运用等重点用水管理工作,查漏补缺,落细落实。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工作,2026年全省党政机关节水器具100%达到节水标准。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水务厅;责任单位: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各级公共机构)

六、优化协同联动与考核问效,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十八)建立专项任务协调推进机制。针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推进、光伏建设、数据中心改造、能耗预算管理等跨部门难点任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定期召集发改、财政、住建、水务、教育、卫健、大数据管理等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协同破解政策、资金与技术壁垒,逐步拓展管理制度的厚度和协同机制的宽度。(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十九)优化考核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和综合考核相结合,实施全过程精细化督导管理。精简考核指标,突出能耗双控、定额管理、绿色改造、合同能源管理、反食品浪费等核心工作的考核权重。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实施综合考核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扬并在相关方面给予支持,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督导。开展一次地级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座谈会,以高位推动强化结果应用。(牵头单位: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十)压实各单位管理责任。各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教育厅、省卫健委要切实履行地区、行业管理职责,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要求深度融入对所辖公共机构、高校、医院的管理评价体系。长短结合,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本系统“十五五”节能工作规划、光伏一体化建设计划、年度绿色低碳重点任务。各级公共机构要发挥主体作用,主动谋划,因地制宜开展技术节能、行为节能、管理节能,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以不断积累节能降碳实践成果,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整体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各市县、省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照本要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合力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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