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82号)有关要求,2024年10月14日至2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以及第三方评审专家组成两个工作组对我省2023-202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进行了初评和复核。其中,30家创建单位通过初评,2家创建单位未通过初评,63家单位通过复核,2家单位因机构改改撤销不参与复核,3家单位未通过复核,现将具体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6月13日
受理电话:18976208882;电子邮箱:hainanjnb@163.com
附件:1.2023-202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评通过名单
2.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通过名单
3.2023-202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初评未通过名单
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未通过名单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附件1:
2023-202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初评通过名单
海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海口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口市琼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口市第七中学
三亚市公安局
三亚市教育局
三亚市总工会
海南西部中心医院
儋州市城市管理局
定安县司法局
文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琼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琼海市潭门镇人民政府
万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陵水黎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陵水黎族自治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首都师范大学海南保亭实验中学
五指山市财政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局
中共临高县委党校
澄迈县公安局
白沙黎族自治县融媒体中心
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局
东方市人民医院
东方市西南大学东方实验中学
海口市骨科与糖尿病医院
附件2: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通过名单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三亚市中医院
洋浦经济开发区技工学校
文昌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儋州市财政局
儋州市第二中学
东方市财政局
兴隆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
万宁市职业技术学校
澄迈县国土环境资源局
临高县人民法院
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白沙县邦溪镇人民政府
陵水县人民法院
乐东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昌江县卫生局
海南省公安厅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海南省人民医院
三亚市委办公室
洋浦经济开发区新英湾区办事处
琼海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文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海南省洋浦中学
东方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万宁市礼纪镇人民政府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医院
海南临高县第二思源实验学校
白沙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陵水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昌江黎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屯昌县机关事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屯昌县屯昌中学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海南琼中思源实验学校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口公路局
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海口市中医医院
海口市美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琼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琼海市人民医院
文昌市田家炳中学
文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儋州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原机关事务管理局)
儋州市人民法院
东方市八所中学
万宁中学
临高县第二思源实验学校
临高县人民医院
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白沙县牙叉镇人民政府
陵水县人民医院
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
乐东县人民法院
昌江县十月田学校
屯昌县人民法院
华中师大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
附件3:
2023-202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初评未通过名单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自评总得分79分,低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85分要求。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主动申请放弃参评。
附件4: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复核未通过名单
北京师范大学万宁附属中学:人均综合能耗41.3,超出约束值30.8,未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不符合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审标准。
海南省博物馆:未提供自评报告,
海南省医学院:自评总得分59分,低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85分要求。
万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万宁市城市管理局因机构改革已撤销不参与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