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的通知》(国管节能〔2023〕211号),海南省机关事务、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3年11月27日正式印发,标志着我省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正式启动。
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包括评估对象、责任主体、管理部门、评估方式、评估内容等评估要素。《实施方案》明确,将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建立实施情况纳入绩效目标、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将加强反食品浪费成效评估结果应用,表扬工作成效突出单位及个人,以适当方式曝光评估等级为不合格的食堂及其责任主体;对不合格食堂整改后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依法追究责任主体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责任。
下一步,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建立机关食堂和责任主体名录库。各级机关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的宣传力度,开展世界粮食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和光盘行动,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努力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浓厚氛围。各机关食堂开展工作自查和内部评估。机关事务、发展改革、商务、市场监管部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共同开展抽查评估工作,确保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