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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1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2022年2月24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对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围绕海南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目标任务,促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海南省“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制定的各项任务,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立足公共机构实际,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强化创新驱动,推动绿色转型,率先实现碳达峰,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 《通知》强调,要深入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市场化建设。构建形成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制度体系,搭建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综合管理系统,推进市场化服务机制建设。加快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持续做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全面落实能耗定额目标管理,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与能耗定额相结合的目标管理,对标能耗定额有的放矢制定节能措施,实现能源资源降耗增效目标。 《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绿色循环低碳行动 ,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消费绿色转型。积极开展绿色办公、绿色建筑、绿色出行,打造一批绿色行动试点示范项目,为公共机构提供可借鉴的实践范例,助力公共机构率先实现碳达峰。做好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和禁塑工作。坚持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加大禁塑工作力度,大力宣传和倡导《海南省公共机构禁塑行为规范》。在机关、学校、医院等不同类型公共机构中遴选建设一批有特色、可示范、见成效的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禁塑工作示范点。开展党政机关食堂餐桌文明行动和争当“光盘族”活动,加强干部用餐、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实施一批绿色食堂技改项目,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爱惜粮食、绿色环保的好习惯。推动节水工作,因地制宜开展节水型单位建设工作,积极落实节水改造和节水宣传。 《通知》强调,要强化管理提升效能,落实监督机制。利用平时督查、专项检查和绩效考核等常态化考核工作,加强节能工作的协调监督指导,将节能工作纳入机关单位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要加强宣传教育。以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为基调,广泛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中国水周、绿色出行宣传月、世界粮食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帮助基层工作人员。


(正文副本)关于2022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省直各单位、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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