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22〕7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海口市和三亚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工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展和改革委、生态环境厅有关人员,成立联合评审工作组,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会议室,对16家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经现场讨论和评选,遴选出海口市龙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第四中学、三亚市生态环境局、三亚市妇幼保健院、三亚市第七小学等6家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后续单位,将报送国管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