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5月13日讯 (记者王玉洁) 5月1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推行节约型机关创建,力争今年底15%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到2021年底创建完成率达到50%,到2022年底创建完成率达到70%。
《方案》的实施意在推动我省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推行绿色办公,率先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确保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能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任务。
各级党政机关要按照《方案》组织开展创建行动,并对照《海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指标》进行打分评价,经审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的,评定为节约型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