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一)2023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为7月10日至16日,主题是“节能降碳,你我同行”。全国低碳日为7月12日,主题是“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二)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十四五”以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经验成效,突出重点工作,综合运用线上和线下多种宣传手段,采用活泼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创新开展节能宣传活动。重点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突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节约型机关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节约示范案例、禁塑、创建餐桌文明行动、反食品浪费等重点内容。
二、活动安排
(一)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参加由国管局组织的系列线上活动。
1.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7月10日上午,国管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举办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通过新华网全程直播。启动仪式将发布“1+3”绿色低碳公益宣传片和歌曲、有关重点工作通知以及上海市节能降碳经验成果。
2.公共机构绿色三分钟展播。7月13日上午,通过新华网面向全国公共机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三分钟展播”活动。
3.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7月12日,会同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围绕“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主题,在北京举办全国低碳日主题活动并进行线上直播。
(二)各级公共机构开展线下线上活动。
各市县公共机构管理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公共机构开展节能体验、案例示范、业务培训等各类宣传示范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和工作方式。
(三)各级公共机构认真落实节能实践行为。
推行绿色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减少人工照明。严格执行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办公室无人时关闭办公电脑和空调。践行“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低碳出行方式。降低电梯使用强度。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走楼梯。准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分类,杜绝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
(四)传播宣传活动及理念。
各级公共机构充分利用自建网站和公共区域显示屏等宣传终端资源,循环播放宣传片,制作节能宣传海报在电梯间、会议室、宣传公告栏等位置张贴。通过短信、微信群、朋友圈等形式向干部职工传播相关节能理念。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突出宣传实效,注重节俭务实,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单位如有线上直播,时间尽量安排在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之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总结主要活动内容和特色,于7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电子邮箱hainanjnb@163.com)。
(二)做好宣传推介。与当地宣传部门及广播电视网络各类媒体密切协调,做好宣传推介。对节能宣传周有关活动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充分展示活动内容,扩大宣传范围和影响。营造浓厚氛围。
特此通知。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彭丰 联系电话: 65227325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