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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共机构禁塑⾏为规范》于2021年8⽉18⽇发布并实施

发布时间:2021-08-19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为进⼀步推动全省公共机构贯彻落实《海南经济特区禁⽌⼀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规定》《海南省禁塑宣传⼤⾏动实施⽅案》,引导公共机构⼴⼤⼲部职⼯践⾏绿⾊低碳⽣活⽅式,发挥公共机构⽰范引领作⽤,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海南省⽣态环境厅共同编制了《海南省公共机构禁塑⾏为规范》,《规范》的编制和发布旨在牢固树⽴社会主义⽣态⽂明观,围绕海南国家⽣态⽂明试验区建设,推动全省禁塑⼯作⾛向深⼊。通过机关先⾏先试,公共机构全⾯履⾏,带动全社会严格落实禁塑相关要求,⾃觉⾃愿做⽣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动者。⾏为规范包括⽰范引领社会、关注⽣态⽂明、遵守禁塑规定、减少塑料消耗、倡导循环使⽤、践⾏绿⾊消费、分类塑料垃圾、争做宣传使者、参与监督举报等九个⽅⾯。


       关于印发《海南省公共机构禁塑行为规范》的通知

       海南省公共机构禁塑行为规范问与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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