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节能工作责任制,增强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节能环保意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总结2019年绩效考核工作经验,积极与省委组织部、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及省统计局协调沟通,将节能工作作为常态化指标纳入2020年度111家省直机关综合绩效考核及20个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内容。
2020年12月30日,根据省委办公厅督查室、省政府办公厅督查室的通知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召开专题会,研究部署考核具体工作。从节能处等处室及4个市县,抽调12名同志组成实地考核小组,并组织了专门的考前培训,明确了考核原则、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程序。
2021年1月4日,12名考核小组成员分别随省委5个考核组、省政府7个考核组到111家省直机关进行实地考核。考核人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海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暂行办法》《关于2020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绩效考核的相关文件以及节能工作评价指标,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对各单位节能目标、机制建设、能耗统计、垃圾分类和禁塑、示范单位创建、技改项目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逐项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综合评分、拟定初步考核意见,全面客观评价被考核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经考核领导小组汇总,结合日常工作检查情况综合评估,局领导专题会审议,确定了最后的考核结果,并于1月14日报送省委及省政府督查室。
在海南自贸港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节约型机关创建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示范引领工程。将节能工作纳入党政机关绩效考核,充分说明省委省政府对节能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常态化的考核,以客观真实的评价数据体现节能工作管理水平,通过奖优罚劣,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了考核的导向及激励作用,促使各单位真正重视节能工作,干部职工主动积极参与,为实现节能“双控”、垃圾分类和禁塑等各项环保任务目标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