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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局:关于2017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字体:[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6-05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琼事管发〔2017〕39号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关于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7〕948号)文件精神,根据国管局和省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办公室关于“节能宣传周”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现就我省公共机构开展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时间和宣传重点 

  (一)活动主题: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工业低碳发展”。 

  (二)活动时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6月11日至17日;全国低碳日活动时间:6月13日 

  (三)宣传重点:积极发挥公共机构在节约能源资源中的表率作用,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组织各级各类公共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宣传活动,带头普及节能常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践行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生态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活动安排 

  (一)组织主题宣传活动。6月11日当天,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要组织开展一些规模较大、影响深远、氛围浓厚、参与率高的节能宣传活动,增强节能宣传周活动的效果。 

  (二)营造节能活动氛围。“节能宣传周”期间,全省各公共机构要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和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栏及利用电子显示屏,同时组织相关媒体宣传节能工作,营造浓厚的节能宣传氛围。 

  (三)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全省各公共机构同时举行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以停开四层以下办公楼电梯、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方式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倡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等绿色出行方式践行节能减排;日常办公尽量采用自然光,办公室无人时及时关闭办公电脑、空调开关,减少办公设备的待机能耗和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等绿色低碳的办公模式支持节能工作。 

  (四)开展节能政策法规宣讲。节能宣传周期间,要求各公共机构安排专门时间,学习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等指导性文件,学习贯彻情况将纳入节能工作考核内容。 

  (五)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各市县要制作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宣传展板,大力宣传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事例,推广节约型机关、学校和医院的先进经验。根据国家集中开展“节约能源资源  公共机构在行动”宣传活动安排,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媒体将深入不同类型的公共机构实地采访,我省各公共机构特别是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做好随机被采访的准备工作。 

  (六)开展节水型单位创建活动。全省各公共机构要加强节水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节水意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节水新技术、新产品,加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和器具,积极推进直饮水和电开水器改造。到2020年,100%省级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50%以上的省级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市县50%以上的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单位。 

  (七)开展废旧商品回收利用及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办公区要逐步对废旧商品及垃圾进行分类回收,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国管局开展的垃圾分类知识在线答题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绿色环保、循环利用的办公和生活方式,培养节能环保理念,提高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的节能环保意识。 

  (八)开展新能源汽车公务自助分时租赁宣传活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举行省直机关三大办公区新能源汽车自助分时租赁试点示范项目启动仪式。届时将邀请省直各单位、各市县代表参加,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组织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教育系统、卫生系统要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校园、节约型医院宣传活动,倡导广大师生和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节能节水实践,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和节约型医院。 

  三、有关要求 

  (一)按时领取宣传资料。节能宣传周前夕,请各市县、省直各单位,于6月8日至11日到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楼领取节能宣传海报及节能宣传手册。 

  (二)精心组织好各项宣传活动。各市县、省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各项活动,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身体力行、踊跃参与,切实提高能源资源节约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把节能低碳行动落实到日常工作和生活之中。今年,我省电力供需矛盾仍然十分严峻,我们要贯彻落实《2015年深化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工作方案》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节约用电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4〕19号)精神,加强空调、电梯、照明用电管理,带头节约用电,把节能、节俭、低碳要求贯彻到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四)及时报送节能宣传活动信息。节能宣传周期间,省直各部门、各市县请于每天下午下班前将当天宣传活动的文字、图片资料发送至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邮箱,以便在海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网、国管局公共机构节能网及有关媒体同步宣传报道。节能宣传周活动总结请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附件: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6月2日   

    

  (联系人:陈进军、罗娜,联系电话:65227325, 

  传真:65220335,邮箱:hainanjnb@163.com。) 

    

  附件: 

    

  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标语 

    

  1.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 

  2.节能领跑  绿色发展 

  3.绿色发展  低碳创新 

  4.节能低碳  绿色发展 

  5.节能减排  人人有责 

  6.绿色办公  低碳生活 

  7.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 

  8.爱惜粮食  杜绝浪费 

  9. 携手节能低碳  共建碧水蓝天 

  10.践行节能低碳  建设美丽家园  

  11.珍惜生命之源  人人节约用水 

  12.适量定餐  避免剩餐  合理消费 

  13.节约用水  保护水资源  是全社会的共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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