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推进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就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塑”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年8月1日前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食堂,各单位组织的会议、会展等活动,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见附件第一批禁塑目录)。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传
从节约资源、留住青山绿水、把海南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高度,积极开展“禁塑”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禁塑”工作的要求和意义。
(二)调查研究
认真开展“禁塑”工作调研摸底,准确了解本地区、本单位食堂及会议活动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落实替代品的采购渠道,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
2020年8月1日前,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选用可降解或其他环保替代品,同时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8月底前对各单位“禁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将推进党政机关 “禁塑”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夯实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禁塑”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落实专人专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工作经费。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省、市县财政分别予以保障。省级有关单位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各部门预算。市县各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附件: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4月20日
(联系人:薛伟杰,电话65381312,18689540605,邮箱:314642247@qq.com)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