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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专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 分享到: 【字体:  

各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省直各单位:

为推进海南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就做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禁塑”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081日前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食堂,各单位组织的会议、会展等活动,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见附件第一批禁塑目录)。

二、工作安排

(一)做好宣传

从节约资源、留住青山绿水、把海南建设成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高度,积极开展“禁塑”宣传教育,充分认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禁塑”工作的要求和意义。

(二)调查研究

认真开展“禁塑”工作调研摸底,准确了解本地区、本单位食堂及会议活动使用塑料制品的种类、数量等情况,落实替代品的采购渠道,因地制宜制定“禁塑”工作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

202081日前,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面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选用可降解或其他环保替代品,同时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在8月底前对各单位“禁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检查督导。各单位要将推进党政机关 “禁塑”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夯实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禁塑”工作顺利开展。市县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强化工作督导,落实专人专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保障工作经费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省、市县财政分别予以保障。省级有关单位编制经费使用方案,报省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各部门预算。市县各单位由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

   

附件: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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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薛伟杰,电话65381312,18689540605,邮箱:314642247@qq.com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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