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04 来源: 【字号 小 中 大 】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属于副厅级参公单位,负责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职责职能主要为研究拟订机关事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下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副厅级以上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管理局所辖住宅区的建设、分配、维修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负责省级领导用车及办公设备的管理工作。负责集中办公区办公用房调配和批量办公家具购置管理。负责省级领导及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审批全省机关和财政预算管理单位的公务用车编制以及其他公车定编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以及省直机关节能管理。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省级领导
2.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3.省直属机关服务中心
4.省机关幼儿园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见正文附件)。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正文附件)。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19497.78万元,与2016年度20142.09万元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644.31万元,下降3.19%。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2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069.87万元,占95.99%;事业收入747.81万元,占3.98%;其他收入6.6万元,占0.03%。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78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10.74万元,占45.31%;项目支出10276.49万元,占54.69%。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18566.04万元。与2016年度18834.16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268.12万元,下降1.42%。主要原因是省财政厅加大存量资金收回力度,历年结余结转资金减少。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数可取自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收入总计等于支出总计。2016年度收支总计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总计栏和支出总计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39.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2016年度17295.06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4.68万元,增长3.72%。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39.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29.63万元,占71.52%;教育支出(类)1766.59万元,占9.8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8.92万元,占4.8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9.23万元,占0.8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5.37万元,占12.85%。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899.19万元,支出决算为1793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7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8877.84万元,支出决算数1282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44.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因政策性调资和人员职位晋升有所增加;二是根据实际工作安排,项目支出年度预算调整增加,同时历年结余结转项目本年度支出。
(2)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1576.43万元,支出决算数1766.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850.02万元,支出决算数878.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引起相应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增加。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155.39万元,支出决算数15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引起相应的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439.51万元,支出决算数230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24.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调整,追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资金。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细分到项级科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行政运行(项)决算支出2685.28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决算支出12.17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机关服务(项)决算支出4280.2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专项业务活动(项)决算支出2329.51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信访事务(项)决算支出2250.14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类)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项)决算支出1268.80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决算支出3.54万元;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决算支出1727.07万元;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决算支出39.5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支出172.1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决算支出22.49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决算支出641.85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决算支出40.43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决算支出1.96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84.02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支出75.21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决算支出1883.7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支出420.8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决算支出0.79万元。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97.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737.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276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5.73万元,支出决算为631.78万元,完成预算的79.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0.9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23.82万元,占98.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8万元,占0.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8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68万元。主要用于局公务人员1人次参加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务员局组织的赴美国开展公务员提高行政效能培训的学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5.6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23.8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03.94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6辆,主要用于新任省级领导公务用车购置和车辆报废更新购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1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19.8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燃油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减少11.72万元,下降5.43%。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8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8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其他省份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内市县单位机关事务管理局因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共同交流学习而支出的公务接访费用。
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数14个,来宾85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69万元,增长43.39%。主要原因是2017年接待访团组数和人数较2016年有所增加。
(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公开07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可取自2016、2017年度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4个,共涉及资金2173.11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50%。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单位)共组织对“省人大政协礼堂会议系统更新改造”、“机关后勤服务”、“示范园管理”、“幼儿教育”等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173.11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支出事项安排合理、充分利用,项目在投入、过程、产出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均能达到绩效目标考核标准。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939.7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工作安排合理到位,全面考虑整体发展原则,在部门投入、过程、产出、效益等方面都取得比较好的成绩。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对4个项目进行了自评,自评结果达到绩效目标考核标准,自评结果为“优”。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93.68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基建项目跨年度建设,影响项目完成数占比率。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力度推进项目进展,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
评价内容 |
分值 |
实际得分 |
绩效等级 |
投入 |
15分 |
12.5分 |
优 |
过程 |
55分 |
54.18分 |
优 |
产出 |
20分 |
17分 |
优 |
效果 |
10分 |
10分 |
优 |
总分(等级) |
100分 |
93.68分 |
优 |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794.47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比2016年度增加296.86万元,增长59.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列支基本公用支出,上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列支项目支出,导致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长。
(机关运行经费数字可取自2016、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9.9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0.2万元。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6表政府采购情况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财务资料填写。)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度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81辆、一般公务用车15辆、其他用车1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中巴车和机动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388367.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78407.1平方米,业务用房76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360平方米。
(车辆、设备占用相关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CS05表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房屋占用数字可取自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1表资产情况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反映本部门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的工作开展的专项业务活动。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的是省信访接待大厅建设项目。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二十一)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支出。
(二十二)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二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二十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反映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三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