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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字体:[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29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负责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部门、财政局、科工信局,省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能效领跑者遴选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管节能[2017]112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事管发〔201311号)精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认真组织各级公共机构开展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经过申报、资格审查、创建、初评、公示及国家复核等环节,我省万宁市万宁中学等24家单位被确定为国家级“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山小学等14家单位被确定为海南省“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现予以公布。

各市县、省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相关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单位给予表扬和奖励;要大力总结、宣传和推广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切实发挥好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让示范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各级公共机构中开花结果;要加强对示范单位的监督指导,继续抓好各项节能措施的落实,不断巩固和深化创建成果,进一步提升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水平;要认真总结示范单位创建的经验教训,加大资金投入,严格奖惩机制,积极开展创建工作,推动本市县、本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深入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国家级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

  位名单

       2、海南省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943

附件1

 

国家级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公布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的通知》(国管节能〔201935号)文件,海南省共24家单位被确定为国家级“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1.万宁市万宁中学

2.三亚市人民检察院

3.东方市八所中学

4.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海南陵水分校

5.临高县人民医院

6.临高县人民检察院

7.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8.儋州市人民法院

9.儋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0.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

11.屯昌县人民法院

12.文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3.文昌市田家炳中学

14.昌江黎族自治县十月田学校

15.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

16.海南临高第二思源实验学校

17.海南省公路管理局海口公路局

18.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19.海口市中医医院

20.海口市美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1.琼海市人民医院

22.琼海市政务服务中心

23.白沙黎族自治县牙叉镇人民政府

24.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附件2

 

海南省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名单

   

对于20189月通过了我省检查验收并达到省级示范单位创建标准10家创建单位和参与国家级示范单位创建的4家预备单位,共14家单位被确定为海南省“2017-2018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具体名单如下:

1.陵水黎族自治县中山小学

2.昌江黎族自治县第一小学

3.五指山市第三小学

4.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

5.澄迈县老城镇人民政府

6.海口市琼山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7.乐东黎族自治县职业中专学校

8.定安县城南中学

9.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0.白沙黎族自治县邦溪镇中心学校

11. 三亚市实验中学

12. 万宁市和乐镇卫生院

13. 屯昌县人民医院

14.琼中民族思源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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