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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地球一小时”和“中国水周”活动的通知

字体:[ ]: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4-01  

关于开展“地球一小时”和“中国水周”活动的通知

 

省直各单位,各市县负责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节能环保意识,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节能环保中的表率作用,助推海南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现就全省各级公共机构开展“地球一小时”和“中国水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地球一小时”活动时间:33020:30—21:30

“中国水周”活动时间:322日至328日。

二、活动内容

“地球一小时”活动,呼吁全世界人民在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周六晚自愿关灯一小时,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增强公众节能意识。今年“地球一小时”主题为:与自然共生。

水利部确定每年的322日至28日为“中国水周”,从1991年起,我国还将每年5月的第二周作为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中国水周”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关心水、爱惜水、保护水和水忧患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

三、相关要求

(一)把活动内容落到实处。全省各公共机构在落实“地球一小时”时,要求关闭不必要的景观照明、公共场所照明;在落实“中国水周”活动时,要广泛开展“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宣传活动。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地球一小时”和“中国水周”活动为契机,积极开展节能节水宣传,从节约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从生活习惯入手,践行可持续的生活和消费方式,形成良好的节能节水氛围,强化广大干部职工自觉节能节水意识。各级教育部门要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开展创建节约型校园宣传活动,广泛开展生态环保体验活动、绿色出行督导、节水护水等环保志愿行动,为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贡献力量。

(二)加快推进节能改造工作。大力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完善制度、健全组织;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空调、配电、照明、电梯等重点用能设施设备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分布式太阳能屋顶光电、太阳能路灯、太阳能庭院灯及其他光热项目,推动可再生能源的广泛应用。

(三)及时督促活动开展。“地球一小时”和“中国水周”活动开展情况将列入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检查内容,各市县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和省直各公共机构要对本市县和本系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项活动的照片和资料要留存好,以备查验,并及时报送至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联系人:陈明书,电话: 65380298,邮箱:hainanjnb@163.com

 

附件:开展“地球一小时”和“中国水周”活动宣传标语

 

 

 

 

 

 

 

                              海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3月2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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