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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
国管节能[ 2013]78号
关于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贵州省、西藏一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青海省经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关于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公共机构节能专业培训和岗位培训,探索建立节能培训长效机制的要求,加快公共机构节能队伍建设,我局和清华大学将联合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课程设计
远程培训以系统的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要内容,共有20门、56学时。课程包括四大板块: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类,重点解析当前国内外能源发展现状与趋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以及公共机构节能“十二五”规划;节能管理类,重点讲解公共机构能源计量与统计、能效管理与能源审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评估、能源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节能项目的管理与控制等;节能技术类,重点介绍当前公共机构节能重点领域的实用技术,包括采光与照明、节水与水平衡、空调、供热、数据中心以及车辆节能六大核心领域的技术应用;综合素养类,以培养领导力、提升执行力、提高沟通交流能力为主要内容。
二、报名及培训时间
这次培训为期6个月。4月10日—5月20日组织报名。6月21日举行第一期远程培训开学仪式,12月20日结业。
三、参加培训人员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人员范围要覆盖党政机关、教科文卫体等系统和行业,其中:中央国家机关负责本级和系统、各省(区、市)及地市、区县负责本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的处(科)至少安排1人参加。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五、报名办法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www.thjnpx.org报名(具体报名办法详见网站公告)。学员报名交费后,由清华大学统一为学员注册,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开学通知书,通知书中附有学习账号和密码。培训开学后,学员登陆项目网站,输入学习账号与密码,即可开始学习。
六、考核认证
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参加我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首期培训考试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考试合格可获得“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合格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区、各部门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开展远程培训对提高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提高做好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增强做好培训报名组织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落实责任。要将参加远程培训报名和学习管理情况作为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培训管理责任。各省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明确一名处级干部负责远程培训工作,安排专人具体组织报名。并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逐级设置远程培训管理员(联络员),负责培训组织、协调以及监督管理工作。原则上,以省(区、市)为单位,设置一级管理员1名;以地市级为单位,设置二级管理员1名。人员确定后请于4月15日前反馈我局和清华大学,清华大学负责组织管理员进行交流。
(三)加强协调。这次远程培训覆盖面广,人数较多,前期准备任务较重,各地区、各部门要注意加强沟通协调,指导督促各公共机构积极报名参加。报名过程中如有困难和问题,要及时与我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和清华大学沟通,共同研究解决措施。
附件: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胡丽芬010-62792835 62796084(传真)
李 阳010-62797020 ycxt4@mail.tsinghua.edu.cn
附件
公共机构远程培训名额分配表
地区或单位 |
人数 |
地区或单位 |
人数 |
北京 |
300 |
广西 |
300 |
天津 |
300 |
海南 |
250 |
河北 |
350 |
重庆 |
300 |
山西 |
350 |
四川 |
350 |
内蒙古 |
250 |
贵州 |
250 |
辽宁 |
400 |
云南 |
250 |
吉林 |
400 |
西藏 |
250 |
黑龙江 |
350 |
陕西 |
300 |
上海 |
300 |
甘肃 |
300 |
江苏 |
350 |
青海 |
250 |
浙江 |
350 |
宁夏 |
250 |
安徽 |
300 |
新疆 |
250 |
福建 |
300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100 |
江西 |
300 |
中央国家机关及垂管系统 |
300 |
山东 |
400 |
中央部委所属学校 |
100 |
河南 |
400 |
中央部委所属医院 |
50 |
湖北 |
300 |
中央部委所属其他 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
150 |
湖南 |
300 |
||
广东 |
300 |
合计 |
10300 |